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第45个植树节来临之际,沁县法院开展植树节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中,沁县法院郭村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为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向群众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积极引导群众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立案庭干警通过现场答疑、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植树节及其相关法律知识,培养群众植树造林意识,提高群众环境保护认识。
今后,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和提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