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人民法院张慧琴法官撰写的(2016)晋0430民初339号民事裁判文书在2017年度全省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当中被评为精品裁判文书,得到上级法院肯定。这是沁县人民法院注重文书质量,持续提升办案质效的又一成果。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是评判案件审判质效高低的关键,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法律诉求的“输出端口”。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公信的评价,沁县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制作过程当中始终要求充分酝酿、逻辑清晰、语言规范,确保裁判文书在事实认定和说理论证的严谨和充分。沁县法院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对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以更加透明和自信的姿态,接受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沁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