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人民法院现址位于沁县城南,坐落于沁州南路389号,管辖沁县境内十三个乡镇一审刑事和民事案件,辖区人口约18万。沁县人民法院自成立以来,始终伴随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各项审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积极配合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的肯定与表彰,2012年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沁县人民法院依据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于当年11月正式成立。历经近60年的变革和发展,沁县人民法院形成了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司法警察大队的“七庭一室一处一队”的格局,并设有故县、郭村2个派出法庭,现有法官26人,年均审理各类案件900余件。我院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秉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指导方针,扎实做好法院各项事业的建设。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如今,沁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王卫东的带领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向着“平安沁县、法治沁县”的建设目标奋勇前进。